“白马非马”及其他:“建筑艺术”的概念及其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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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萧默.“白马非马”及其他:“建筑艺术”的概念及其属性[J].华中建筑,1993,11(2):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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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萧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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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艺术研究院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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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该文由对《建筑是美学的误区》一文的商榷引起,首先从逻辑学和哲学角度,论证了“建筑艺术不是艺术”、“建筑不是艺术”等说法就和“白马非马”的荒谬命题一样不能成立,坚持建筑也是一种艺术。继从层级性角度,论述了建筑艺术的概念及其属性,即低、中层级的建筑,其艺术性体现为创造一种主要与其物质性的目的性规律性的和谐的美,类似于而不属于实用艺术,高层级的建筑,其艺术性则应已进入了狭义的、纯粹的艺术领域,除须取得与物质性外更须主要取得与其精神性的目的性规律性高度和谐的美,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甚至必将更多地“违反”物质性的某些“合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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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艺术 美学 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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