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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东方广场”项目
摘    要:北京市“东方广场”项目已由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批准,原则同意北京东方鸿联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由北京东方文化经济发展公司国联房地产公司、北京邮电图书总公司组成)与香港汇贤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和经营“东方广场”;该项工程将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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