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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将被取消
摘    要:6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以及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关 键 词:出口退税  商品  国家税务总局  有色金属加工  玉米淀粉  化工产品  财政部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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