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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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英泉.百色市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J].广西城镇建设,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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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英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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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0月1日起,百色市根据《百色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将征收标准调整为:污水处理费0.80元/立方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7元/户。城镇供水部门(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及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部门,用于本地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营运和维护。对符合条件减免收取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对象,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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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污水处理费 征收管理 百色市 生活垃圾处理费 垃圾处理设施 城镇供水 城镇污水 征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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