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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公告
摘    要:根据公安部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从1月1日起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和运输实行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下列单位经消防安全审核,已取得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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