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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鉴定的组织模式问题及对策探讨
作者姓名:李彤
作者单位: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广西柳州545002
摘    要:我国的文书档案价值鉴定主要由三个阶段组成,分别为初始鉴定、复审鉴定和后续续鉴定三个阶段。初始阶段,由文书(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确定归档范围,把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文件整理好并保存t在文件形成后一年内,文书(业务)部门把之前有保存的档案进行第一次判断其是否需要归档或者移交到机关档案室,由档案室档案人员根据本机关制定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把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段(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使用规定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阶段),在文件形成的第二年上半年前归档完毕并把档案保存到机关档案室中,这就是文书档案价值鉴定的复审阶弱后续鉴定阶段,档案在机关档案室保存了一段时间后,机关档案室就把本室藏的永久档案“移交”到档案馆内。这样的一种价值鉴定体系造成不应该保存到档案馆的档案也进入到了档案馆,致使馆藏档案数量庞大、质量参差不齐。

关 键 词:文书档案  鉴定体系  保存价值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组织  文件整理  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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