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存在争议,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启动新一轮修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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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秋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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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电器》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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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3年12月7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督结果"的公告,称现有的国家标准"虽然规定了空气净化品的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卫生安全性、洁净空气量(固态污染物)、净化效能(固态污染物)以及噪声等技术要求,但对适用面积、能源效率等级等未做强制性规定。部分企业利用标准漏洞,不如实地宣传产品性能,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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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空气净化器 国家标准 洁净空气量 修订工作 技术要求 固态污染物 消费者 净化效能 质量技术监督 家用电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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