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解读《关于生皮加工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
引用本文:乔立鹏.解读《关于生皮加工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J].北京皮革,2006(10):6-8.
作者姓名:乔立鹏
作者单位:《北京皮革:中外皮革信息版》记者
摘    要: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生皮加工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年初实行的生皮加工贸易政策作出了适当调整。新政策的要点,一是有两年的缓冲期,加工贸易可以持续到2008年底,二是皮革必须深加工成皮革制品出口,才能享受加工贸易政策的优惠,三是必须符合省级环评审核要求,四是对加工企业和加工量实行总量探制。国家对皮革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是在中国皮革协会和有关企业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对制革行业减轻影响的举措,新通知既保持了国家产业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同时又维持了皮革行业长期以来形成的产业分工和上下游企业配套关系,为制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争取了时机。

关 键 词:贸易政策  深加工  生皮  产业结构调整  解读  皮革制品  加工企业  制革行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