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9个七条规定
摘    要:<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9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4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精神,持续推进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三基"建设,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根据全

关 键 词:煤矿安全  七条  煤矿矿长  监察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  上台阶  三基  国务院办公厅  煤矿瓦斯防治  煤矿防治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