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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宝岛与福州宝岛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案
摘    要:案情回放原告厦门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宝岛公司)与被告福州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厦门第十三经营部(下称福州宝岛厦门第十三营业部)、被告福州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宝岛公司)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案,经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关 键 词:企业名称权  福州市  企业名称登记  厦门地区  被告  营业部  眼镜  有限公司  原告  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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