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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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卫东. 试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J]. 人民长江, 2003, 34(7): 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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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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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海大学,经济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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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目前,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结合分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点,对如何完善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作进一步的讨论和探索.指出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首先要确立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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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利基础设施 经济特征 管理 项目法人责任制 |
文章编号: | 1001-4179(2003)07-0015-03 |
Discussion on legal pers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water conservancy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proj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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