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化工和石化国家标准调整为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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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标准清理结果公告(2005年第146号)精神,为做好国家标准清理拟转成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6年7月27日以2006年第46号公告批准《铅笔》等445项国家标准调整为行业标准,其中化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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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化工行业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调整 石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告 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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