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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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批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A、3.2.4、3.2.4A、3.2.4C、3.2.5、3.2.5A、3,2.5B、3.2.5C、3.2.6、3.2.10、3.9.14、3.9.18A、3.9.20A、3.9.24、4.2.6、4.3.3A、4.3.4、4—36、4.3.6A.4.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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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修订 公告 强制性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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