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原理 第三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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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旭
,李润芝.住宅设计原理 第三讲[J].建筑知识,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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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旭 李润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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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居住部分主要包括卧室和起居室,有时统称居室,它是住宅设计的核心内容,其功能要求是比较复杂而多样的,一般包括休息、起居、学习三项主要功能,有时也将饮食和家务组织在居住部分。 一般家庭生活中居住行为模式是住宅室内空间组织和面积分配的依据,因此一套住宅大多数都不止一个房间,一般设有1~4个居室。居室的设计主要应考虑不同地区的特点、文化传统、使用对象、功能要求、家具设备处理布置、必需的活动空间及心理空间,依据这些方面来确定其大小、形状及组合关系。要合理确定门窗开设大小和位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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