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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食品不得无证生产
引用本文:毕莹.10类食品不得无证生产[J].世界标准信息,2005(7):84-86.
作者姓名:毕莹
摘    要: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2005年7月1日后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据悉,肉制品等10类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

关 键 词:国家质检总局  生产许可证  食品安全  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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