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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四个一”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引用本文:徐泷.海安县:“四个一”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J].中国水利,2014(23):6-6.
作者姓名:徐泷
作者单位:海安县水利局
摘    要:<正>江苏省海安县全面启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2013年年底颁布了《海安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办法提出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为全面推进海安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为破除管护机制改革难题,海安已有近2/3的灌溉泵站明晰了产权属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一体化,海安将全面实现小农水工程管护的"四个一"管理,即一个工程一份管护档案、一份管护协议、一个管护标牌、一套管护机制。

关 键 词:小型农田水利  工程管护  灌溉泵站  政策依据  农村水利建设  小型水利设施  产权属性  设施管理  用水户  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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