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选择的教育平等:概念诠释与实践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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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学军 劳凯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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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珠海市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珠海,519000 2.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北京,10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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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领域内的平等与选择是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共生现象.教育选择是社会分化和多元化的必然产物,政策强制只能改变其存在形式却无法使它消失.教育领域内的平等与选择之间是对立统一关系.如果着眼于相同情况相同对待,教育平等是取消选择的强有力理由;如果着眼于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选择是教育平等的内在需要.有选择的教育平等包含四个层次,为了防止选择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第四层次是对有选择的教育平等的最佳解释.有选择的教育平等的实践路径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优先面向处境不利家庭的公共资助,二是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三是确保信息获得的多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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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平等 教育选择 有选择的教育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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