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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命名禁用“御制”“特效”
引用本文:北青.保健食品命名禁用“御制”“特效”[J].质量探索,2012(4):23-23.
作者姓名:北青
摘    要:祖传、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特效、全效、奇效等夸大之词,将不得出现在保健食品的名称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保健食品命名指南》,明确在保健食品名称中11类禁止表达的词意和使用的词语。

关 键 词: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禁用  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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