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引发商业模式新变革,互联网平台应运而生,成为互联网创业的主要趋势,但会计实务中其收入确认存在诸多空白与难点。文章以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为依据,以滴滴出行为例,探讨了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在互联网平台公司的应用,明确了数据电文形式合同的成立时间,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与确认时点,优惠券、积分该如何计入收入等会计实务问题。互联网平台商业模式比较复杂,其收入确认所依据准则应以经济实质为基础进行判断;新准则对于提供服务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指引还不明确,需要提供进一步的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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