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兴和县水务局是兴和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河道、湖泊、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主管全县防汛防旱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管理。主要职责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水利工作的行政规章,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组织制订全县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全县河、湖泊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城镇规划的讨论制订工作;负责组织县级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中长期供兴和县水务局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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