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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行政管理立法的成果与特点
引用本文:洪小康,任京柱.陕西省水行政管理立法的成果与特点[J].水利发展研究,2007,7(6):40-42.
作者姓名:洪小康  任京柱
作者单位:陕西省水利厅,陕西,西安,710004
摘    要:通过对近年来陕西省制定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工作成果的研究和总结,认为其地方水行政管理立法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特点:紧密结合本省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具有一定前瞻性;注重协调,理顺部门之间管理关系;依据工作实际划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执法重心下移;依据上位法原则,细化具体的法律规范,增强可操作性。这些创新和特点,提高了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水法规及地方性水法规规章的全面贯彻实施。

关 键 词:水利  行政管理  地方立法  陕西省
文章编号:1671-1408(2007)06-0040-03
修稿时间:2006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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