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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体制初探
作者姓名:黄河  贺骥  范卓玮
作者单位: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饮用水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基本民生问题。在当前城市化快速发展形势下,针对城市饮用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既发挥现有体制的优势又不断改革完善的原则,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协调管理尤显必要。1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体制现状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体制受行政管理体制、饮用水源管理立法、地方管理习惯、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形式是以单一部门或某几个部门作为主导管理机关,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形式。这种形式主要包括环保部门主导和水利部门主导两种。环保部门主导,即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例如,依据《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条例》的组织实施和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规划、水利、港监、市政、渔政、卫生、公用等部门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目前,我国上海、重庆、陕西等直辖市(省),深圳、乌鲁木齐等城市实行这一体制。水利部门主导,即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形式。目前,我国一...

关 键 词:城市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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