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煤矿超能力生产将受重罚
摘    要:正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所有未经核准但已建成并组织生产的煤矿,一律停产;所有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不得投入生产。这份通知明确,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依法依规批准的生产能力抓紧对所有合法生产煤矿的生产能力进行建档登记,并组织本辖区煤矿签订《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承诺书》。各地已

关 键 词:超能力生产  煤炭行业管理  生产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  原煤产量  国家发改委  生产行为  月度计划  门户网  监督执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