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多经防范用工法律风险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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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顺东,李亚军,冯瑞元,黎邦满.电力多经防范用工法律风险思考[J].电业政策研究,2008(2):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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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顺东 李亚军 冯瑞元 黎邦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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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电力多经企业劳动用工现状
据笔者调查,当前多数电力多经企业的劳动用工大约有5类:合同工、临时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务公司输入到电力多经企业的员工、退休返聘人员、电力企业劳务输入到电力多经企业的人员。其中大多数电力企业劳务输入到电力多经企业的人员的劳动用工几乎都是由电力企业与电力多经企业签订《劳务输出协议》进行的;退休返聘人员签的《劳务雇用合同》;合同工则是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采取的方式一般都是一年签订一次;临时用工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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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力企业 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 劳务输出 防范 合同工 临时用工 临时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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