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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水管理体制“十五”改革初探
引用本文:王祥辉,刘斌,王大明,柴建国.黄河流域水管理体制“十五”改革初探[J].人民黄河,2001,23(8):42-42.
作者姓名:王祥辉  刘斌  王大明  柴建国
作者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
摘    要:黄河流域水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统一的水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形成,流域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责权不统一。因此,“十五”期间,按照推动和适应黄河治理开发和流域水利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改革现行流域水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既有流域统一管理,又有地方行政区域管理,在区域管理服务服从于流域管理的前提下,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事权划分清晰、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新型流域水管理体制。“十五”流域水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务院设立黄河管理委员会,改革流域机构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理顺黄河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关 键 词:水管理  体制改革  黄河流域
文章编号:1000-1379(2001)08-00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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