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剿火患回头看”专项行动。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包括“清剿火患”战役期问已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尚未完成整改的场所;党政首脑机关、外国驻桂机构以及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讯枢纽等重要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歌舞娱乐、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建筑、在建工地以及易燃易爆单位、仓储物流等火灾高危场所;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市老街区、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薄弱区域;清明节期问群众集中祭祀的公墓、寺庙等场所;“五一”节期间人流密集的旅游风景区、名胜古迹场所以及其他排查整治不彻底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