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绿灯,听听民声——电动自行车身份期待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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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国立.红灯绿灯,听听民声——电动自行车身份期待合法[J].福建质量信息,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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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国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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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5月31日,福州公安局发布通告,决定从6月5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城区上路行驶。2001年7月,福州市交警支队就电动自行车禁令向市民作出解释,称电动自行车上路除了国家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允许之外,对福州而言,将加剧交通拥挤堵塞。之后,李恒等20人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集团诉讼。2001年10月23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结果是:福州市公安局的告对电动自行车没有约束力,同时诉论人提出的让电动自行车报牌也无依据。红灯绿灯,听听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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