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建筑保护的两份国际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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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志华.关于文物建筑保护的两份国际文献[J].世界建筑,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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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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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译者说明:今年三月,台湾明友要把我过去译的《威尼斯宪章》等国际文献和历史资料汇编成书出版。我打算再增加几份,同来后找出原件,动手翻译,那边来了电话,说书已经发行。因此,我把译成的两份请《世界建筑》发表,倶有关的同志参考,希望我们大家都能真正理解这些和那些文献、资料的重要意义。《威尼斯宪章》是保护古建筑的,《华盛顿宪章》是保护古城镇的,这一份《佛罗伦斯宪章》是保护古同林的。有这三份宪章,大体就齐备了。《佛罗伦斯宪章》第21项说:“保护古迹园林的原貌应优先于公众使用的要求,向公众开放应服从于管理,以保证古迹园林的格调品味不受损害。”因此,第18项说:“开放古迹园林供人参观时,必须控制参观人数,……以保护它的实体和文化信息。”至于同林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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