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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安全的守护神
摘    要: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等四部委联合签署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开始了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的产品召回制度的探索和实践。《规定》实施四年来,已实施召回155次,召回车辆184万辆。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

关 键 词:召回管理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缺陷调查  管理规定  提高产品质量  产品安全  缺陷汽车  食品召回  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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