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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高坝的设计与施工——日本水利科学访华代表团团员市浦繁先生于1956年11月11日在汉口的讲稿
引用本文:王源.日本高坝的设计与施工——日本水利科学访华代表团团员市浦繁先生于1956年11月11日在汉口的讲稿[J].人民长江,1956(12).
作者姓名:王源
摘    要:1.日本建设水坝的组织以治水为目的的水坝,是由建设省,用国家的预算修建。以发电为目的而修建的水坝是由9个电力公司、电源开发公司及公营等部门分别修建的,也有专为自家使用而修建的。由公司修建的资金,大部份为公司自己的资金及一部份国家的投资,公营的全由国家投资,专为自家使用而修建的水坝也有用一部份国家投资的。以灌溉为目的的水坝,是由农林省用国家资金修建。水坝工程,几乎全部由包商承包,由监督官厅的建设省及都道府县知事来监督设计和施工。发电用的水坝并有通商产业省参加监督。坝高在15公尺以上的水坝或10公尺以上的土坝须先检查露出的基岩,得到许可后,方可按照高堰堤规则及河川堰堤规则浇筑混凝土,否则不准施工。这是因为在日本一旦水坝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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