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成立水电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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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志刚.大荔县成立水电派出所[J].陕西水利,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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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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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荔县水利水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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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荔县为了适应深化水利改革的新形势,逐步走向以法治水的轨道,经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批准,于1988年11月5日正式成立了大荔县公安局水电派出所。其主要任务是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防范教育,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职责、权力,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受理查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派出所成立后,坚持边组建、边防范、边破案的原则,积极组织公安干警学习业务知识,开展法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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