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北京分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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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辛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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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建行北京分行房地产信贷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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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1992年建行北京分行在全市率先推出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推出时名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为购买自住住房的居民开办的专项贷款。实行先存后贷、存贷挂钩、抵押加保、一次整借、按月均还的原则。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贷款利率一年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年利率10.98%)执行,贷款期限每增加一年,利率上浮一定比例,15年期的年利率为18.18%。 二、北京分行认真贯彻人民银行“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精神,始终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为房地产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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