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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发展权保护的政府责任
引用本文:丁德昌.论农民发展权保护的政府责任[J].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75-80.
作者姓名:丁德昌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2]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系,湖南常德415000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民发展权法律保护模式研究--以湘西北为个案的典型研究”(06ZC16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保护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权益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价值体现、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政府目标的关键。现实中,农民发展权保护中政府责任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严重。这不仅是二元体制的制约、法律制度阙失的结果,更是政府对农民责任意识淡薄、监督机制缺乏,维权组织缺位的结果。增强农民发展权保护的政府责任,不仅要消除二元体制,完善法律制度;更要以公平为核心理念,打造责任政府。同时,应加大农村投入,增强政府培育扶持力度;确立互动机制,强化监督政府。

关 键 词:农民  权益  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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