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论——兼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
引用本文: | 刘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论——兼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J].重庆工学院学报,2015,29(2). |
| |
作者姓名: | 刘益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环境风险规制的法律限度与秩序重构研究” |
| |
摘 要: | 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形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在我国尚处于一种理论界百花齐放,立法上零敲碎打,实务中摸石头过河的初级发展状态.民事诉讼目的论,是在明确诉讼目的之含义和作用的基础上,对民事诉讼的结构安排、制度设计和体系构建进行思考的理论,是诉讼理论中的基本问题,是国家确立诉讼体制和进行诉讼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从目的论这一灵魂工具的视角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展开理论研究和制度构建,能够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指明一条清晰的发展路径.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环境公益 构建 诉讼目的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