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当前水行政违法案件的特点和对策研讨
引用本文:顾利勇.当前水行政违法案件的特点和对策研讨[J].江苏水利,2004(5):41-41.
作者姓名:顾利勇
作者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水政监察大队,215128
摘    要:不同时期的水行政违法案件有着不同的特点。《水法》实施初期,广大群众对水法规还不甚了解.水法律意识不强,再加之我国由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部分群众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惜损害国家、集体水利工程。侵害水利部门利益,水行政违法案件大量发生。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发案数量多、价值低,如行洪河道设置鱼簖捕鱼、养殖,影响行洪;垦殖河道堤防.造成水土流失,降低防洪能力;侵占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用地进行违章建筑等等。

关 键 词:《水法》  水行政违法案件  基础设施建设  水政执法  行洪河道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