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节能产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于2006年5月19日召开会议,经会议审定以下企业申报的产品已达到国家标准GB/T15320《节能产品的评价导则》的要求,批准为北京市第二十二批节能产品(有效期三年)。现予公布:1.北京肃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电子节能镇流器(DHZ40CIII);2.北京松下电工有限公司的:e-Hf系列高效荧光灯具(PH系列);3.北京京巨丰能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的:巨丰节电器(MEM-PTE160);4.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燃气(油)锅炉供热系统节能控制装置(HYYT-01);5.北京阿克姆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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