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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VS分销商
引用本文:凌曼文.供应商VS分销商[J].软件世界,2003(7):72-74.
作者姓名:凌曼文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摘    要:1987年,宝洁公司决心把“尿布系统”(宝洁公司首创的、在制造商与经销商之间实现自动补货的系统,因首先用于PAMPAR牌尿布,所以被业内称作“尿布系统”)扩大到所有的下游经销商,沃尔玛成为被树立的榜样。随着两家公司的合作,一场世界商业流程革命被引发。 这恐怕是信息化带来的最剧烈的结果之一:促成整个产业链条的流程优化。 2003年7月,北京一商美洁——宝洁公司在中国最大的分销代理商,将按照计划把“分销商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宝洁的系统进行数据链接。这掀开了宝洁公司在国内近两百家分销商的信息化工程序幕。 承担宝洁分销体系信息化工程的是富基公司。迄今为止,富基公司已经和宝洁中国的55家分销商签订了合同。宝洁在中国的200家分销商几乎囊括了中国日化等分销环节的主要商家——宝洁逐步引导她的中国分销商开展一场信息化运动。

关 键 词:宝洁公司  信息管理系统  客户关系管理  供应链  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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