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站,勿忘领取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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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世英.开网站,勿忘领取身份证[J].互联网周刊,2000(35):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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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世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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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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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电子商务举着新生事物的开路牌,骄横与幼稚地成长了一阵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终于在9月1日对其正式实施统一管理,《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生效,所有网站都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名称注册,经营性的网站要就经营范围、属性等基本情况进行备案登记,以取得经营执照之外的又一个表明合法身份的红盾电子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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