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第一阶段(2006年)起步阶段,从无到有,实现突破2006年,建设部、财政部两部委下发《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13号),全面启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示范工作,包括太阳能利用技术和浅层地能技术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自此,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08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已组织实施4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共371项,示范面积4049万平方米,光伏发电示范装机容量6.2兆瓦,国家财政总补贴金额约27亿元,项目覆盖27个省/自治区、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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