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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淘汰关闭简易轮窑、土窑
摘    要:日前苏州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经济委员会国土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淘汰关闭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1 没有取土证破坏耕地没有土源的砖瓦轮窑不论多少门都必须在2000 年底前关闭并拆除复耕2 18 门以下含18 门简易轮窑在年底前原则应予关闭拆除复耕对于利用开河堆土平整高岗地制砖的可报经各市县墙改领导小组国土管理局批准暂予保留在堆土用完压废的耕地及高岗地复耕后也应立即关闭拆除3 小土窑除不毁坏耕地生产古建砖瓦的经各市县墙改领导小组经委国土局核定国土管理局批准保留外其余小土窑立窑均应在年底前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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