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给食品生产企业法规标准工作带来的深刻启示 |
| |
引用本文: | 崔兴品.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给食品生产企业法规标准工作带来的深刻启示[J].食品工业科技,2013,34(13). |
| |
作者姓名: | 崔兴品 |
| |
作者单位: | 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心 |
| |
摘 要: | 今年4月10日,《京华时报》上一则报道《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使得农夫山泉随即陷入"标准门",该事件立刻在行业内掀起轩然大波,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事件的起因是农夫山泉在北京、广东等地生产的桶装水依据的标准是浙江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而非国家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而DB33/383-2005在总砷、镉等指标的限值上远宽松于GB19298-200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即自来水标准).但是农夫山泉坚称,其产品品质远高于现在任何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由此开始,农夫山泉和《京华时报》之间展开了一场持续近一个月"口水战".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