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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下半年食品卫生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8]57号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根据《2007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陆续开展了对餐饮业、农村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环节的整治,2007年下半年发现并依法查处了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现将其中10个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关 键 词:《食品卫生法》  安全监督管理  案件查处  通报  卫生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卫生行政部门  假冒伪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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