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程序作为行政正当性的扩展——兼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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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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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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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程序立法是行政法发展的题中之义,当代社会治理结构的演化使传统行政正当性出现危机,需要行政程序立法改变定位,跳出法治规范主义的单一模式,在"以程序约束权力"的程序观之外,通过程序建构为现代行政提供新的正当性支持。对处于转型期的我国行政法发展而言,分析考察《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我国行政程序法立法的文本与实践兼具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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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正当性危机 法治规范主义 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法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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