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水保治理的几点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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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三明.宝鸡市水保治理的几点作法[J].陕西水利,1999(6):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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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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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宝鸡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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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李鹏等中央领导同志高瞻远瞩,1997年8月5日作出“大抓植树造林,治理我国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重要指示。两年来,宝鸡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两个“批示”精神,在执行《水土保持法》,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取得了可喜成绩。据统计,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90.4平方公里,新修基本农田126.52千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291.30千公顷;栽植经济林果43.25千公顷;种草43.57千公顷;封山育林30.65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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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治理 宝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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