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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行业简讯
作者姓名:朱立弘
摘    要: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1】728号),强调应审查申请生产的产品配方是否符合《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的规定,重点审查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是否具有相同的使用范围;复配后在食品中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等的规定,辅料是否是为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加工、贮存、溶解等工艺目的而添加的食品原料。

关 键 词:食品添加剂  国家质检总局  行业  国内  监管工作  产品配方  使用标准  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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