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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责任探讨
引用本文:何淼,李帅涛,袁欢,王钢力.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责任探讨[J].香料香精化妆品,2022(6):79-95.
作者姓名:何淼  李帅涛  袁欢  王钢力
作者单位: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摘    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产品的首要责任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是《条例》提出的新机制,很多消费者和企业尚不熟悉其内在含义。本文结合我国现有的法规文献,充分调研后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产品研发、注册备案、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以及违法责任追究方面深入展开探讨。

关 键 词:化妆品  注册人  备案人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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