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责任探讨 |
| |
引用本文: | 何淼,李帅涛,袁欢,王钢力.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责任探讨[J].香料香精化妆品,2022(6):79-95. |
| |
作者姓名: | 何淼 李帅涛 袁欢 王钢力 |
| |
作者单位: | 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 |
摘 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产品的首要责任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是《条例》提出的新机制,很多消费者和企业尚不熟悉其内在含义。本文结合我国现有的法规文献,充分调研后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产品研发、注册备案、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以及违法责任追究方面深入展开探讨。
|
关 键 词: | 化妆品 注册人 备案人 法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