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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标准10月开始实施
摘    要:2009年10月1日起,国家标准委对化妆品将实施新国标。新修订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化妆品必须标明具体成分,被商家们广为宣传的“纯植物”、“美白精华”等字样不得出现在包装上,进口化妆品也不例外,需在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

关 键 词:进口化妆品  国家标准委  通用标签  新国标  体成分  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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