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 |
| |
摘 要: |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22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省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第一批)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抓紧组织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实施方案。附件:一、循环经济试点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