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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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1月12日,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并于1月24日,由省建委以冀建法规[2000]2号文印发。该《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和利用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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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规定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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