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号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0年8月16日信息产业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吴基传 二000年九月二十二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通信建设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结合通信工程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按照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发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
|